百樣人極短篇 300 一個家兩個國 20110131初稿
她12歲移民加拿大,17歲回台参加歌唱比賽而踏入演藝圈,經多年努力,從小咖歌手,熬到今日小天后的地位,真是嚐了不少酸甜苦辣的滋味,不料,到29歲這年,卻接二連三爆出家醜,使她承受莫大壓力。她是藝人張韶涵。
記者拍到張韶涵的父親去申請每月4000元的低收入補助,因張韶涵的高收入而被拒,才爆出張韶涵不孝的新聞。但張韶涵隨即抖出母親將她多年收入的將近億元淘空,還要求每月100萬元的生活費。張母不甘示弱,公布清冊來反駁。連張韶涵的舅舅、外婆也出面,指責她不盡孝道,未曾拿錢給父母。
張韶涵的友人就透露,她的父母因感情不睦已離婚,張韶涵姐妹和弟弟,常遭家暴,弟妹也支持張韶涵現在的態度。一家變兩國了。
【剖析】
真是清官難斷家務事!這一個家兩個國的家務事更是難斷了。
父母與子女鬧成這樣,我想雙方的心一定受到大大的創痛吧?到底是誰傷了誰呢?傷痕不能撫平消失嗎?而是越傷越大呢?
父母所爭的只是為了錢嗎?子女所爭的又是什麼呢?我看,張韶涵的父母既會離婚,對子女的照料恐怕就有不周了;有能力移民加拿大,怎麼沒有能力維持一家的幸福呢?錢真的主宰了一切嗎?唉!高收入的張韶涵要怎樣自處才快樂呢?.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