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3月26日 星期四

讀 把話說到心窩裡

讀 把話說到心窩裡 20150209初稿 【把話說到心窩裡】是作者劉墉的超強說話術1,他是畫家、作家,更是社會經驗豐富的生活家。 以前,我曾寫過幾十篇文章,並且集成書,書名就叫做【難在說話】。不是嗎,幾乎人人都會說話,但能把話說好的有幾人,不感到說話難的又有幾人? 讀【把話說到心窩裡】,讓我又長了見識,真佩服作者的用心,寫出這本人人必讀的書。只是我讀書的態度,一向是一面看著書,一面思考書的內容是否有可疑、可議之處,讓自己做腦力激盪,或可避免老人癡呆。我讀到59頁:當你又要遲到的時候寫著: 換個角度。如果以前約會,你總遲到,今天又要晚十五分鐘,為了怕對方著急,你打電話過去,說話的技巧也很重要。 假如你電話一接通,就說:「對不起,我今天會晚一點。」 你猜對方會怎樣反應?由於他很痛恨你過去遲到,他八成會立刻冒火:「怎麼搞的?又遲到。你不說這次會準時嗎?」 但是當你換個方式,說:「老張啊!我準三點一刻到,稍遲十五分鐘。」 他一聽,只遲十五分鐘,則可能高高興興地說:「好!我等你。」 兩種說話方式的效果不同,我覺得只是說得含糊與明確的關係吧。話要說清楚,就要辭意明確啊 。「晚一點」和「稍遲十五分鐘」,何者明確呢? 145頁在遲了已經遲了寫著:你是臭罵他一頓說:「你這個不時的混蛋。」還是既然知道他已趕在路上,就忍下氣,換個方式說:「不要急、不要急!別超速,我是怕你出事,你不到,我可以自己練習。」 他和朋友約好一起打球,朋友遇時還不見人。作者認為臭罵朋友一頓,雙方都不好,假如用第二種方式,朋友則會感激他。我把出事兩字用黑體字打出,是認為改成遇到交通事故較好,可避免咒他出事的誤會。是嗎?真是難在說話啦。 204頁作者的話,願與大家可共勉:「會說話的人,總用語言肯定人、關懷世界,使自己看得開、看得遠,交更多的朋友,也活得更快樂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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